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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大盘] 暂以下跌中继对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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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2-10-24 16:58:1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   昨天博文指出,今天开盘后,将进入十五分钟级别上涨时间,虽然昨天外盘大跌,但早盘低开后,A股仍按自己的节奏,运行十五分钟级别的上涨,并且于中午精确地结束这个十五分钟上涨周期,而中午之后的十五分钟下跌周期,按预测早结束了一根K线,在大周期下跌中,出现这种情况并非好事,很可能将这个结点变异为高点,这样下个周期仍为下跌。空间上,今天的最高点正好打在前天给出的止损位,即三十分钟布林线中轨上,如果昨天没来及得卖出的,这里又给了你一个卖出的机会。   关于前天“当前结点不宜高抛”一文,有些人的理解能力实在有限,这里不得不再说明一下那篇文章的中心思想。卖出有高抛(即左侧卖出,是在预测上涨到顶,不等开始下跌即卖出)和右侧卖出(即预测的时间或空间已经到达,但不是马上卖出,而是等下跌已经发生,并且跌破了一定的空间点位才卖出。),所以那篇文章说不宜高抛,不是说不宜卖出,不宜高抛的原因已经说的很清楚了,并且特别说明不宜高抛,不等于说判断22日不能成为波段高点,只是策略上的需要。而右侧卖出的点位就是跌破布林线三十分钟中轨,为了不引发岐义,特别给出了参数设置。实际上破2128点卖出,与最高点也只不过相差了十个点。从空间上已经算是高抛,但因为操作方法是跌破卖出,所以从方法上不能算是“高抛”。在时空平衡操作系统的策略中,平衡点之上,当中周期向上,其间的短周期高点是不宜高抛的,正象在平衡点之下,中周期向下时,短周期低点不进行左侧抄底一样,除非与更大级别的时间点或中周期的超越平衡点共振。这个解释不是为了证明我有多正确,因为不管是对了还是错了,对你对我都没有任何意义。只有赔了赚了才有意义。有人说,不管如何你都是对的,这是屁话,写博的目的第一是表明自己的操作思路,第二是希望让看帖者能得到一些帮助,而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正确,网络上,谁也不认识谁,证明自己正确有何意义?所以,本人从来是实事求是,绝不文过饰非。对就是对,错就是错。
    还有人,看不懂文章的核心思想,现在教你一个方法,因为所有的分析预测都是为策略服务的,所以一篇文章的核心思想不体现在预测的结论上,更不体现在题目上,而是最后落实在买和卖这两个字上,理解水平实在太差的,前面的分析过程可以不看,只需要看最后的策略部分即可。什么情况要买,什么情况要卖,策略上说的明明白白,执行即可。没给策略的,看总结性语言。聪明一点的作法是看了结论或策略之后,再看分析过程,研究一下为什么给出那样的策略。
    研究以往走势可以发现,其实时间结点,或真实拐点附近的运行是很复杂的,这里不但存在穿越和漂移的可能,而且即便是规则运行,方式也是千差万别的,比如在高结点附近出现下跌,但第二天即来个强力反弹,你以为要开始新的上涨,其实第三天就开始更猛烈的下跌。稍一追高,就会被套。时间周期也是很复杂的,前面说的只是单一一个时间周期的情况,而周期作用于一分钟到月线季线,大小周期是综合作用的,有时小级别周期主异,有时大级别周期主导,相邻级别的周期的相互作用是引发变异的最重要原因之一。在运用时间周期进行分析时,和破案一样,需要选取合适的周期,还要理清各级别周期之间的关系,而当各级别周期不谐调,或出现变异走势时,犯错误是绝不可避免的。我们能做的,只能想到各种可能,按可能性大小排列,然后制定策略,以期将将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到最小,试图完全避免错误,是绝无可能的。

    今天说的有点多,还是分析一下当前走势,今天从表面上看,在外盘大涨的情况下,全天运行的很强势,但因为最高点没过三十分钟中轨,时间上也没走出强势结构,特别是十五分钟的上涨周期,没有引发小时及半小时周期运行上涨,这样今天的小阳,只能视为下跌中继,明天收盘前后有点重要,空间上2100一线有一定支撑,所以这里是个容易产生变数的地方,但确实性还不足以让我们逢低买入,一旦产生变异结构,我们只能右侧买。
   明天收盘前,如果处在低位,产生小反弹再出新低,日线级别下跌最后确认,不创新低,则会有十一个小时的上涨,那样会形成日线上的变异。处在高位,就又是个高抛点。



沙发
发表于 2012-10-24 17:04:05 | 只看该作者
板凳
发表于 2012-10-24 17:06:19 | 只看该作者
地板
发表于 2012-10-24 17:53:50 | 只看该作者
谢谢分析!!!!!!!!!!!
5#
发表于 2012-10-24 18:52:54 | 只看该作者
6#
发表于 2012-10-24 20:41:21 | 只看该作者
7#
发表于 2012-10-24 22:44:39 | 只看该作者
8#
发表于 2012-10-25 00:47:03 | 只看该作者
9#
发表于 2012-10-25 04:47:44 | 只看该作者
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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